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,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透明度,特制定本细则。本细则旨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在选择公务用车时遵循统一的标准,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与高效使用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公开透明:所有参与公务用车采购的车型信息均需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二)节能环保: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及低排放车辆,推动绿色出行理念。
(三)经济适用:综合考虑车辆购置成本、运行维护费用以及长期使用效益,确保性价比最优。
二、选用车型标准
(一)安全性能:必须符合国家最新安全标准,具备良好的主动与被动安全防护功能。
(二)技术参数: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功率、油耗、排放水平等关键指标需满足特定要求。
(三)售后服务:供应商应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保障,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期限、维修网点分布等。
三、实施与监督
各级党政机关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工作,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执行情况。上级部门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,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。
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,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,为推动政府机构廉洁自律作出贡献。